为建设一支素质精良,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,切实提高教学质量,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,使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,实现可持续发展,特制定《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管理制度》。该制度不求面面俱到,对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,较为突出的问题,提出规范性要求,具体为“六项要求”、“十个必须”、“十个不准”。
一、六项要求
此六项要求,是真对教育教学人员提出的日常行为规范,涉及出勤、考试、实验实训等方面。
1. 按时上、下班,及时签到。不得迟到、早退、缺签,旷课。每迟到、早退一次,扣1分。每旷课一节,扣2分;缺签处罚见《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签到制度》。如迟到、早退累计5次以上,旷课累计5节的老师,本年度不予评优、评先。
2. 教师上课应有教案。教师在开学3天内应交好教学工作计划,期末上交工作总结等。(按教学大纲要求备课,每少一次扣0.5分,少一份计划、总结扣1分。根据教学检查记录和学生的反映执行)。
3.批改作业要按时按量完成,每学期每学科少于本学科2/3的批改量,少一次扣1分。
4.学校、教导处等科室布置召开的会议,一定要按时参加。迟到、早退每次扣0.5分,缺席扣2分。(以记录为准)
5.为端正考风,期中、期末、月考考试时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,不能迟到、早退,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(如接打手机、看报、改试卷、备课等),如有违反,每次扣0.5分。
6.实验室、实训室、图书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到位,不得随意迟到、早退、缺岗。如有违反,将按教学责任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处理,并按第一款规定处罚。
二、十个必须
“十个必须”是从学校层面上对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提出的原则性要求,注重的是政治站位,精神引领。
1、教师必须认真备课、上课、批改作业、做好实验、辅导学生、检测学生。
2、教师必须既教书又育人、管理好课堂纪律。课上出现学生睡觉、交头接耳、大声喧哗等违纪现象,要及时制止。
3、教师必须接受学校听课、查课安排,服从系部、教务处(其他科室)及学校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整,听取同事、系部、教务处(其他科室)、学校的意见建议。
4、教师必须刻苦钻研业务、不断学习新知识,改进教育教学方法,有效提高教学质量,保质保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。
5、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,积极配合班主任、系部、教务处、政教处、学校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,对发现的、反映的学生违纪行为要及时处理,敢说敢管。
6、教师必须遵纪守法、举止文明、仪表整洁、语言得体、爱护公物、勤俭节约。要以身作则,做学生的表率,除特殊情况外,应当站着上课。
7、教师必须关注学生学习,重视优生、鼓励差生、注重优生弱科辅导和差生转化教育,力求将学生的精力、注意力、心思集中在学习上,集中在职业技能提高上,营造“人人都努力、个个有进步”的学习氛围。
8、教师必须尊重学生家长,与学生家长平等相处,对来访或请来的家长,给一张笑脸、让一个座位,加强与家长的横向联系,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,充分发挥家庭教育作用。
9、教师必须依法执教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。要团结协作、谦虚谨慎、相互学习、相互帮助、关心集体、维护学校荣誉,要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,践行“办适合的教育”的科学理念,做最好的自己。
10、教师必须遵守“全员聘用制”的相关规定,理解、接受、遵守学校依法依规出台的各项制度及改革新举措。
三、上课十不准
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,是完成教学任务、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。每个教师都应严格要求自己,充分利用45分钟,认真上好每一节课。教师上课实行候堂制,必须严格做到“十不准”。“十不准”是课堂教学要求,针对提出的科任教师提出的课堂行为规范。
1. 不准迟到、早退,旷课
2. 不准随意调课
3. 不准酒后上课、坐着上课
4. 不准只管教书不管纪律,对学生睡觉等违纪行为放任不管;
5. 不准随意进进出出,在上课期间接打电话、手机;
6. 不准在上课期间看与上课无关的书籍、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;
7. 不准穿背心、短裤、超短裙、拖鞋上课,不准在教室内吸烟、打瞌睡
8. 不准体罚学生,讽刺、挖苦、歧视学生,平等对待家庭经济有差异或学习基础有差异的学生
9. 不准犯错教或误导等知识性错误。
10.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,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。
四、违纪处理办法
1、违反“十不准”之第1款,每迟到、早退一次,扣综合考评分0.5分。每旷课一节,扣综合考评分2分;如迟到、早退累计10次以上,旷课累计7节以上的老师,本年度不予评优、评先、评职。
2.违反“十不准”之第2、5、6、7、9款,每查实一次,扣综合考评分1分。
3.违反“十不准”之第3、4款的,每次扣综合考评分2分。对学生睡觉放任不管三次以上,责令写出书面检查;酒后上课,后果严重或影响恶劣的,给予责令停课,解聘处理。
4.违反“十不准”之第8、10款的,每次扣综合考评分5分;根据违纪情节、影响程度,进行个别教育、书面检讨、限期整改、扣发超工作量、扣发工资、停课学习检查等处理。后果严重或影响恶劣的,给予解聘处理。
“六项要求”、“十个必须”、“十不准”是从不同层面、不同角度对教育教学人员提出的规范性要求,既有区别,又有联系,互为补充。同一问题,在三者中都有表述的,处罚标准相同。工作中,教育教学人员要精准对标,按要求去做。该制度没有涉及的,处罚标准不一致的,按《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及请销假制度》、《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(财政)方案》、《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超工作量奖励方案》执行。
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教务处
2024.8.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