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训认定

2025年总第25S0000341300034399批次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认定计划

【文章来源:】 【作者:陈露露】 【发布时间:2025-03-27】 【点击量:

宿州市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中心:

根据省中心关于印发《安徽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(试行)》等五个制度文件的通知》(皖技管服20224文件要求,参照《灵璧县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方案》,结合灵璧县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年度工作计划,拟于48日至416组织实施2025总第25S0000341300034399批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。现制定计划如下:

一、批次概况

序号

职业名称

职业方向

(工种)

依据的标准

(规范)

题库

资源

考生来源

计划

人数

1

电子商务师

-- 

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标准

自主命题

在校学生

136

二、实施流程

(一)发布计划公告

1.评价职业(工种)、等级:电子商务师四级

2.报名时间: 2025326-330

3.报名地点:灵璧县技工学校行政楼927办公室 

4.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:(1)身份证复印(原)件;(2)相关学历证书复印(原)件;(3)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工作年限承诺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;(4)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和电子版。

(二)受理报名

1.提交报名材料(受理部门:实训培训处

2.填写个人报考信息(受理部门:实训培训处

3.缴费(受理部门:财务部)

4.签署考生承诺书(受理部门:实训培训处

5.考前三天打印准考证(受理部门:实训培训处

)认定实施

科目

时间

地点

考场数

考位数

监考员

考评人员     (第一位为组长)

电子商务师理论

2025.4.16 08:00-09:00

灵璧县技工学校

1

50

陈磊,杜世举


电子商务师理论

2025.4.16 08:00-09:00

灵璧县技工学校

1

50

杜雪情、张奇


电子商务师理论

2025.4.16 08:00-09:00

灵璧县技工学校

1

36

陈静、曹斌


电子商务师实操

2025.4.16 9:20-10:20

灵璧县技工学校

1

36


赵红梅、尤传强、吴智勇

 )命题及督导工作安排

本次考试命题有本机构设立命题小组,依据《国家职业资格标准》的相关要求,结合国家题库,重新命题组卷。

1. 考评员:赵红梅、尤传强、吴智勇

2. 内督人员:高明贤 冯爱国 梁克凤

3. 外督人员:由市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指派

)成绩汇总、查询及合格人员公示

1.阅卷时间:2025417

2.成绩汇总时间:2025418

3.成绩查询方式:电话或现场查询(查询电话:0557-6031930

4.成绩查询时间:2025418

5.合格人员公示时间:2025419日至425

6.公示地点安排:灵璧县技工学校

)证书数据备案

具体备案时间与途径:2025426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,上报宿州市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备案。

)核发证书

1.核发时间:2025520

2.领取方式:本人自领、委托工作单位或他人代领(须携带委托函)。

)过程性资料整理归档

我单位已确定一名人员专职档案管理工作,负责对各类文件资料、规章的分类管理。对各类报送申请认定人员及办证表格、评分表实行归类存档。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要细致、严谨,对各类文件及认定考评资料做到不遗漏,不乱放,确保随时备查。

具体归档材料如下:

1.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告》

2.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名册》

3.《实施方案》

4.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》

5.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理论/技能考试安排表》

6.《监考人员诚信执考承诺书》

7.《考评人员诚信执考承诺书》

8.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考记录表》

9.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理论/技能考试质量督导记录表》

10.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申领表》

11.《考试照片》

12.《证书复印件》

13.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》

)接受外部监督的方式

接受人社行政部门及宿州市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监督抽查

三、经办负责人及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宋庆军

联系电话:18155772572

电子邮箱:307737483@qq.com

以上计划,报宿州市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备案,请对认定实施计划及认定环节进行指导和监督!

内部督导电话:0557-6031930

宿州市人社部门监督电话:0557-3028099

    附件:灵璧县技工学校202525S0000341300034399批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汇总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灵璧县技工学校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2025327 

作者:陈露露

编辑:陈露露

初审:宋庆军

二审:吕波

终审:潘明志

来源: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培训实训处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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